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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委编委办“三结合”做好涉改单位“三定”工作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6-06-01 15: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桃源县委编委办结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控编减编工作,认真做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工作,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方面严格把关。

      一是结合权责清单制度,定主要职责。县委编委办对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审核涉改单位主要职责,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划入划出、加强或不再承担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

      二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定内设机构。在精简、综合设置各部门内设机构的同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涉改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近三年来的办件量,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15个涉改单位设置行政许可办公室,实行行政审批内部相对集中,从源头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三是结合控编减编工作,定人员编制。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增减平衡的原则,从严从紧核定各涉改单位人员编制。涉改工作部门通过行政编制按比例精简,内部动态调剂方式,妥善解决了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回归工作部门所需编制的难题。事业编制在总量内实现只减不增,根据此次改革职能划转、机构撤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撤销事业单位16个,减少事业编制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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