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日

(图为编办主任罗英碧同志在会议上讲话)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部署200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2月28日,市编办召开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市编办副主任陈蔼然主持,登记科长艾新胜就《实施细则》实施后,对登记管理机关的影响以及登记管理机关亟需注意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对200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区县(市)登记局长围绕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通过讨论,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实施细则》的理解,统一了对《实施细则》的执行标准,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区县(市)登记局长表示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时限办理年检和各类登记事项,进一步提高年检和登记工作的质量。市编办登记科两位科长还就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市编办主任罗英碧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 罗主任首先肯定了我市过去的登记管理工作,并要求大家在充分学习、理解《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的调查研究,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工作;对登记管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出具体的服务措施,界定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标准,对登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建立起一个规范的服务标准体系;对违背行政责任和服务体系标准的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拟定具体的追究办法,以全面促进我市登记工作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文字来源:登记管理科
图片来源:综合督查科

(从左至右:市编办副主任陈蔼然、市编办主任罗英碧、市编办登记科科长艾新胜)

(会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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