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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养事”: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思路 | | | 2007-09-13 | | | | |
2007年9月13日 转自《中国机构网》 继2006年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后,深圳市政府日前又公布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方案,其主要宗旨是:事业单位所有权与运营权分离,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新设事业单位不再确定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职位职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聘任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对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试点给予用人自主权,实行多样的资金筹措模式;对事业单位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如现有市政类公园事业单位全部撤销,人事上采取合同制职员或临聘人员,财政供给上取消按单位、按编制核拨经费的传统方式,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园”。(见9月10日《人民日报》) 事业单位改革喊了许多年,其结果大都不了了之。深圳市以“打破事业单位官本位、政府以钱养事”为灵魂的这项改革如果得到真正的落实,必将给全国事业单位改革带来新的思路和动力。 改革后,部分事业单位“二政府”的实际地位不复存在。如他们将失去制定规则的权力,职员失去了准公务员的头衔,许多单位不得不遵循市场规律进行企业化操作。无论是一把手或者普通员工,都会因脱离官场、失去潜在的升迁机会而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社会公益服务上去。 行政机构将获得真正的精简。事业单位是“机构臃肿”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全体员工都变成合同制或临时聘用人员,国家机构和公职人员的数量将大大减少。 事业单位“人浮于事”的局面将有所改善。政府出多少钱来“养事”,招标前就确定了,事业单位要想盈利或不超支,惟一的办法就是减少成本,那么,原来100个公职人员人做的事,管理层很可能让50个临时聘任工人去完成,没有闲人去“浮于事”了。 民间机构可以在竞标中获得公益事业管理的参与权,打破国有行业或单位的行政垄断局面,这更是改革的一大亮点。还有,由没有政府撑腰的民间机构管理公益事业,有助于公众、媒体对其进行监督,因为批评他们不再是批评政府。 公益事业将比以往做得更好,政府与公众的关系获得显著改善。当事业单位与政府变成了契约关系,当全体员工和事业单位变成了以民主为纽带的合同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的考核、处罚就变得更加容易。对于没有完成合同规定的业绩的管理机构,政府可以扣除拨款甚至解除契约的办法进行惩罚,而不受组织、人事部门的牵扯,其结局必然是为公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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