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县乡公路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2008年9月17日
常德市县乡公路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升格的通知》(常编发[2007]41号)精神,市县乡公路管理处(简称市县乡公路处)是市交通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主要负责全市县乡公路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具体办法。
(二)负责执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按照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组织实施。
(三)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计划并监督资金使用。
(四)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农村公路、桥梁、渡口、安全保护工程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科技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人员培训。
(六)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内设3个职能科室,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处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后勤、财务、接待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党务、群团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本处纪检监察工作。
(二)养护工程科
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的呈报和执行;负责农村公路新建、养护、大中修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评定;负责农村新(改)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鉴定,审核工程决算和报送竣工资料;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改革、科技情报等工作;负责提出编制、修改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交通流量调查、公路统计、技术档案管理、民工建勤等工作。
(三)路政安全科
负责制定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区县(市)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负责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农村公路、桥梁、渡口的安全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农村公路生产安全事故。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主任(副处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3名,正科级纪检员1名;正副科长职数6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他工作人员14名。
所需后勤服务人员按照《常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常办通字[2004]3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