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编发〔2007〕53号
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2007年9月19日
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管理体制的通知》(常编发[2006]19号)和《关于调整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经费形式、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常编发[2007]1号)精神,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常德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区域的综合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常德火车站广场区域的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负责常德火车站广场区域各项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日常管理,以及园林绿化的维护。
(三)受委托,负责穿紫河以北、石长铁路以南、丹阳路以西、朝阳路以东区域及常德汽车总站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履行上述区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处理常德汇元经济开发总公司债权债务遗留问题。
(五)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内设4个职能科室,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下设1个执法大队,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处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后勤、接待及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群团工作;负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制广场区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资金年度计划和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处机关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行政处罚票据和罚没收入管理;负责常德汇元经济开发总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工作。
(三)市容管理科
负责火车站广场区域的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广场区域内的道路人行道板、路灯、喷泉等公共设施的巡察、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城市创建迎检、接待工作;负责广场区域内占地经营、户外广告的审批。
(四)设施维护科
负责火车站广场综合功能的开发利用;负责广场区域内的道路设施、护栏隔栏、路灯亮化、喷泉音响、树木花草、房屋建筑以及水、电管网等设施的维护、保养、使用;负责各项维护物资的采购、保管。
下设机构: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广场大队,为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下设机构,列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序列。主要负责穿紫河以北、石长铁路以南、丹阳路以西、朝阳路以东区域及常德汽车总站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履行上述区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
(一)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7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主任(副处级)1名,书记(副处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1名,正科级纪检员1名;正副科长职数7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广场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7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执法队员4名。
四、其他事项
(一)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人员实行只出不进,编制逐步核减到18名。
(二)常德汇元经济开发总公司债权债务处理结束后,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不再保留常德汇元经济开发总公司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