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9日

本网讯 应中共鼎城区委的邀请,9月27日下午,省编委办综合督查处处长周文在市委编委办副主任李新东的陪同下,向鼎城区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宣讲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宣讲会上,周文处长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出台过程、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周文处长在宣讲会上指出,作为建国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意义十分重大,它在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秩序上迈出了扎实一步,体现了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了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顺应了现代法治社会对行政管理法制化的要求;它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制管理的一个空白,为加强和完善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必将为各级配置执政资源、加强政权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他要求,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机构编制意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设立机构核定编制时,要严格按程序和权限办事,并应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组织人事部门配备人员时,不得突破规范的编制;财政部门对擅自设立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资金;上级部门不得干预下级政府的机构编制。鼎城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宣讲会。(市委编委办机构编制一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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